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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1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来源:发布日期:202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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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经信建〔2020〕114号

 

陈峻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营商环境建设中政策落地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市经济信息化委作为全市企业服务工作主管部门,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会同各相关部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探索企业服务新模式,疏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着力构建新时代下上海企业服务新格局。

  一、在优化政策服务,打通企业用好政府政策落地方面

  根据《关于建设上海市企业服务平台的实施方案》(沪府办发〔2017〕72号)要求,2018年1月1日,上海市企业服务云”(www.ssme.sh.gov.cn)网站及APP正式上线运行,面向本市全规模、全所有制、全生命周期企业,努力实现“全覆盖政策服务”。目前全覆盖政策服务包括:一是政策匹配系统。企业输入基本情况、研发信息、产业项目等方面信息,即可即时获得政策匹配报告,全方位知晓适合自身的优惠政策。二是“今日政策申报”栏目。服务云实时归集全市所有惠企政策,按照政策申报截止日倒排序,方便企业掌握申报时间。三是政策发布推送系统。每月2次通过电子邮箱,向100多万家企业推送《上海企业政策动态》。四是政策知识库。归集4465项国家、本市各类产业政策,方便企业检索订阅政策。五是线下政策宣传。编印2020年《上海市惠企政策清单》《上海市涉企公共服务清单》(中英文版);开展“园区赋能”活动,累计举办“半月坛”政策讲座99期,服务企业6000多家次;将服务云宣传页纳入16个区的“企业注册礼包”,提升初创企业的政策获得感。

  二、建立自下而上的政策反馈机制、增强政策实效性方面

  目前,“上海市企业服务云”除具有一站式政策服务的功能外,还发挥着一门式诉求服务的重要作用。服务云利用大数据技术,定期比对、分析企业所关注关心的政策及服务产品、服务活动,及时收集企业呼声诉求,为政府决策及政策出台提供参考依据。通过与“12345”热线“分口并线,两位一体”机制兜底受理企业诉求。运用协调、调解、对接等方式,帮助解决企业与政府、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服务机构之间的跨区迁移、拖欠货款、融资对接等急难杂症和困难问题。依托市服务企业联席会议机制,研究、协调需要跨部门的重大个性化诉求及企业共性诉求。对趋势性、苗头性、重大共性诉求,则通过服务企业联席会议《工作动态》形式,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领导。截至2019年底,服务云服务了全市70多万户企业,注册用户超过59万,访问量达到2548万,受理解决企业诉求7.4万个,完成企业服务订单32万多个。

  作为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重要举措,“三个100亿”政策从反馈情况来看,总体推进顺利。一是上市公司纾困基金。由国盛集团联合相关市属国企,于2018年11月底共同发起设立,基金总规模100亿元,由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海通证券担任投资顾问。目前该基金共审议通过了美年健康、全筑股份、海亮股份、信息发展等多个项目的投资,并带动其他机构对上述4家企业完成股权投资约90亿元,债权投资约40亿元。二是市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截至2019年底,市担保基金规模已达100亿,累计开展担保业务1.92万笔,担保贷款额460.02亿元,在保余额达179.8亿元。此外,担保基金还推出了“批次担保”业务创新模式,以及“保易融”、“创园贷”、“文创贷”等担保创新产品。在坚持“政策性、公益性、非盈利性”的功能定位基础上,有效体现政策导向,更好的服务于本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三是“千家百亿信用融资计划”。2017年3月,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联合9家商业银行推出“千家百亿信用融资计划”,为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无抵押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仅2019年当年,“千家百亿信用融资计划”就为1288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183.6亿元,实现了精准灌溉。

  三、在打造透明平台,对民企全面放开市场方面

  2020年4月10日,《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后正式施行。条例第十条规定: 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国家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第十三条规定: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适用国家及本市支持发展的政策,享有公平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土地使用权以及其他自然资源等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的权利。第十五条规定:本市营造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环境,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财政扶持、费用减免、金融支持、公共服务等方面制定专项政策,并在本级预算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的上述内容从法律层面保障了本市民营中小企业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参与社会经济活动中来。

  在今年的上海市《全面深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优化营商环境3.0版)中,继续出台针对企业反映的政策获取难、理解难等问题的改革举措:一是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研究制定本市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实施办法,明确分类听取意见建议的规范性要求。建立本市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决策咨询机制,适时开展由市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等第三方机构主导、企业家代表参与的政策咨询和评估活动。创新政企互动机制,强化政府与企业家常态化沟通机制,建立政府重大经济决策主动向企业家问计求策的程序性规范,推动形成企业家建言献策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营商环境改革政策的宣传推介。将营商环境宣传推介纳入全市宣传工作重点,提高营商环境改革政策的市场主体覆盖面和可及性,政策要做到简单明了、直白朴实,出台前内部组织开展文件易读性评估,同步出台简本、解读材料、流程图、办事指南及示例,并在各部门网站、媒体同时发布。开展面向中小企业的政策宣传推广工作,精准推送政策。结合全市营商环境改革重要节点,突出政策解读、案例效果、典型事迹等主题,组织各部门、各区开展常态化、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系列宣传活动,提高宣传效果。把营商环境宣传与收集市场评价结合起来,形成政策推广与完善的良性互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案例评选及典型案例宣传,加强正向激励和标杆引导。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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