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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业信息 2020年第48期

来源:发布日期: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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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常会:部署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 为市场主体减负松绑增添活力

 

  国务院常务会议近日召开,部署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为市场主体减负松绑、增添活力。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要把保市场主体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以保就业、保基本民生。在加大力度支持企业纾困的同时,要深化“放管服”改革,挖掘优化营商环境潜力,更大激发市场活力。会议确定,要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年底前各省份全部开通“一网通办”平台,实现全部手续线上“一表填报”,办齐的材料线下“一个窗口”一次领取。在加强监管、保障安全前提下,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作为企业在网上办理企业登记、公章刻制、涉税服务、社保登记、银行开户等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推动企业开办时间从去年推开的5个工作日以内压缩至4个工作日以内或更少。这既是一项制度安排,也是防疫条件下的便企措施,有利于增企业、稳就业。

  会议要求,在已实施大幅压减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自然垄断行业服务收费的基础上,进一步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坚决做到“五个严禁”:严禁依托政府部门或利用行业影响力强制企业入会和收费;严禁利用法定职责和政府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严禁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严禁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严禁只收费不服务或多头重复收费。


工信部:我国加快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发展

 

  工信部近日表示,将加快推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跨行业融合,提升智能道路基础设施水平,构建车联网综合应用体系,完善标准规范,加快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在加快智能网联汽车关键技术突破的同时,着力构建标准体系,完善基础设施、应用服务和安全保障,加快打造开放融合的产业生态。其中,以加快促进网络通信技术、人工智能技术与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的深度融合,推动电动汽车、充电桩等互联互通为重点。下一步将在供给侧、需求侧、使用侧持续发力,为新技术应用提供必要条件,特别是面向典型场景和热点区域部署计算能力,构建低时延、大带宽、高算力的车路协同环境。同时还将继续加大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各类充换电设施实现互联互通,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快速发展。

 

2020年1-5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下降19.3%

 

  1-5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8434.9亿元,同比下降19.3%(按可比口径计算),降幅比1-4月份收窄8.1个百分点。

  1-5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总额4404.2亿元,同比下降39.3%;股份制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3478.8亿元,下降19.2%;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实现利润总额4659.2亿元,下降18.4%;私营企业实现利润总额5607.3亿元,下降11.0%。

  1-5月份,采矿业实现利润总额1291.6亿元,同比下降43.6%;制造业实现利润总额15461.9亿元,下降16.6%;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实现利润总额1681.4亿元,下降16.7%。

  1-5月份,在41个工业大类行业中,10个行业利润总额同比增加,1个行业持平,30个行业减少。主要行业利润情况如下: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利润总额同比增长34.7%,农副食品加工业增长19.0%,专用设备制造业增长16.6%,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下降75.8%,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下降57.2%,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下降43.7%,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下降38.6%,汽车制造业下降33.5%,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下降31.2%,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下降19.5%,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下降12.0%,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下降11.6%,纺织业下降10.3%,通用设备制造业下降6.5%,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由同期盈利转为亏损。

  1-5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6.88万亿元,同比下降7.4%;发生营业成本31.26万亿元,下降6.8%;营业收入利润率为5.00%,同比降低0.74个百分点。5月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总计118.94万亿元,同比增长6.4%;负债合计67.72万亿元,增长6.6%;所有者权益合计51.22万亿元,增长6.2%;资产负债率为56.9%,同比提高0.1个百分点。5月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15.13万亿元,同比增长13.0%;产成品存货4.47万亿元,增长9.0%。1-5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成本为84.77元,同比增加0.58元;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费用为9.05元,同比增加0.26元。5月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资产实现的营业收入为75.7元,同比减少11.2元;人均营业收入为124.4万元,同比减少4.3万元;产成品存货周转天数为20.9天,同比增加3.0天;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为58.8天,同比增加10.4天。5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5823.4亿元,同比增长6.0%,4月份为下降4.3%。

 

六部门:推动钢铁、煤炭、电力企业兼并重组

 

  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统筹考虑区域发展需求和产业布局,发挥各地比较优势,构建科学合理、安全环保、协同发展的产业布局。推动钢铁、煤炭、电力企业兼并重组和上下游融合发展,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集团。更多依靠市场机制和科技创新优化生产要素配置,提高行业安全环保水平和企业竞争力,推动先进产能向优势地区和企业集中。

  《通知》指出,尚未完成“十三五”去产能目标的地区和中央企业,要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去产能任务在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国家有关部门将继续开展巩固钢铁煤炭去产能成果专项督查抽查,坚决防止已经退出的项目死灰复燃。进一步完善去产能和产能置换工作台账,为“十四五”发展打好基础。切实抓好去产能政策的宣贯落实,强化监督问责,确保相关要求落实落细落地。进一步推动钢铁行业绿色化发展,加快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发展电炉钢工艺。进一步推动钢铁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增强企业创新意识,为钢铁行业实现由大到强转变奠定坚实基础。持续推进煤炭上大压小、增优汰劣。严格安全、环保、质量等方面执法,坚决淘汰不具备安全环保条件、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统筹推进煤电联营、兼并重组、转型升级等工作,促进煤炭及下游产业健康和谐发展。着力加强煤炭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持续提升供给体系质量,增强能源保障和应急调控能力。并积极稳妥推进煤电优化升级。

  《通知》强调,加快“僵尸企业”处置。各地区和中央企业要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原则上在2020年底前完成已摸底确定并上报的钢铁、煤炭行业“僵尸企业”处置工作。严格控制产能总量。严格禁止在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划布局新的煤矿项目,严格限制高硫高灰高砷煤项目开发。统筹做好去产能保供应稳预期工作。

  《通知》指出,依法依规推进资产债务处置。各地要认真落实去产能企业和“僵尸企业”资产处置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加快土地、矿产资源等各类资产处置。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僵尸企业”及去产能企业债务处置工作的通知》《关于积极稳妥深化“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的意见》要求,推动金融机构和企业积极开展债务处置,指导相关市场主体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区分不同情形采取适当处置方式,依法公平合理分担处置成本,分类处置直接债务、统借债务和担保债务。严格落实《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分配和使用专项奖补资金时,应充分考虑企业实际情况,更多支持职工安置任务较重、困难较多的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鼓励开展产能置换指标交易,产能置换收入应优先用于职工安置。

  《通知》强调,坚持把职工安置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建立健全定期调度机制,完善风险处置预案,落实职工安置政策措施。对产业衰退、结构单一地区,加大跨地区劳务协作、专项培训、创新创业支持力度,提高就业稳定性。对依法参保缴费且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按规定给予稳岗返还,为符合条件人员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等待遇,加强再就业帮扶,做好公共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托底,切实守住民生底线。引导企业资产处置收入依法优先用于清缴社会保险、解决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等职工安置费用,妥善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维护职工社保权益。各地要统筹资金加大对困难企业的支持力度,妥善解决职工安置、失业职工帮扶、内部退养费用缺口等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