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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业信息 2020年第97期

来源:发布日期: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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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明确2021年九方面重点工作

 

  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近日召开。研究部署2021年发展改革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着力稳定宏观经济运行。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继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完善宏观政策组合,强化预期管理,促进形成系统集成效应。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完善内需体系,形成强大国内市场。

  二是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力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精准施策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构建创新创业创造良好环境。

  三是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巩固成果和完善发展工作。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确保粮食安全。

  四是拓展区域发展新空间。持续推动北京非首都功能向外疏解,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加快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城际和市域郊铁路建设,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制度创新,抓好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

  五是持续深化市场化改革。推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依法推动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促进“放管服”改革迈向纵深。实施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弘扬企业家精神。深化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六是深入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落实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稳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

  七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构建可持续的绿色发展体系。持续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加强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湿地生态保护治理,部署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持续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

  八是聚焦共同富裕切实增进民生福祉。强化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更好发挥双创对就业的支撑作用,支持发展灵活就业。聚焦“一老一小”、住房保障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提出更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做好粮油肉蛋菜等农产品保供稳价。

九是统筹做好发展和安全工作,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深入推进煤电油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前瞻性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运用改革思路和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处置企业债务违约问题。


四部委发文力促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发展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改委、工信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对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以及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公告分别明确了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率。

  公告提出,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28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十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公告提出,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于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公告提出,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公告明确,国家鼓励的线宽小于130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属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清单年度之前5个纳税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总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

  公告强调,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按公告规定同时符合多项定期减免税优惠政策条件的,由企业选择其中一项政策享受相关优惠。其中,已经进入优惠期的,可由企业在剩余期限内选择其中一项政策享受相关优惠。

  公告还规定,按照集成电路生产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优惠期自获利年度起计算;对于按照集成电路生产项目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优惠期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计算,集成电路生产项目需单独进行会计核算、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期间费用。对于符合原有政策条件且在2019年(含)之前已经进入优惠期的企业或项目,公告规定,2020年(含)起可按原有政策规定继续享受至期满为止。

 

我国拟规范协议制定避免知识产权纠纷

 

  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就《产学研合作协议知识产权相关条款制定指引(征求意见稿)》及其使用指南,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拟通过进一步规范和指导产学研合作协议相关知识产权条款的制定,提高合作效率,降低法律风险。

  产学研合作是高校院所专利转化运用的重要模式,但合作中普遍存在合同约定不明的隐患,知识产权纠纷案例屡见不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产学研合作中订立的技术开发、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等合同格式较为简单,条款不够严谨,对潜在知识产权风险预估不足。

  征求意见稿旨在基于知识产权不同处置情况,制定全面细致、实用性较强的产学研合作协议知识产权相关条款制定指引,并配套制定使用指南,从而提高合作效率,降低法律风险,避免合同纠纷,规范引导知识产权交易过程。产学研各方在签订协议时可结合实际情况灵活使用。

  据介绍,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充分吸收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的修改意见,完善指引及其使用指南有关内容后正式发布。使用过程中,还将同步收集使用各方的反馈意见,根据实际需求开发简化版、涉外版、中小企业版等不同版本。

 

“十四五”中国能源化工产业将进入低碳转型关键期

 

  《2021中国能源化工产业发展报告》近日发布。报告认为,“十四五”我国炼化行业将进入新增产能全面释放、竞争白热化时期,也是行业整合转型升级期,成品油市场化进程将基本完成,化工产品高端化、绿色化发展成为新趋势。“十四五”期间,石油需求增速将显著放缓,而天然气依然保持7%以上的年均消费增速。

  报告预计,2025年中国一次能源需求约54亿吨标煤,其中,化石能源占比约81.2%,比“十三五”末降低3.1个百分点,煤炭占比将下降5.4个百分点至51%,仅天然气占比有所提升;非化石能源占比持续提升,达18.8%;单位GDP能耗将比2020年再降低约17%。

  报告认为,国内油气工业实力实现跨越式增长,供应能力显著提升;“十四五”主要围绕保障供应安全和推进体制改革两个焦点。“十四五”期间,受到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影响,石油需求增速将显著放缓,并渐近峰值;而天然气作为低碳能源,依然保持7%以上的年均消费增速。国内勘探开发投资持续加码,确保近2亿吨的石油产量和5%左右的国产气增速。

  炼油化工行业综合实力不断提高,“十四五”发展重点是加快结构调整,实现高质量发展。目前,中国炼油、乙烯能力稳居世界第二,PX产能跃居世界第一,千万吨级炼厂数量增加,形成了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的炼化产业集群。

  报告表示,今后中国炼化行业将瞄准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快炼油结构调整。以先进产能淘汰落后产能;提升炼化一体化、合并减油增化,利用多产低碳烯烃和化工原料;与新能源汽车产业融合发展,将加油站转变为“油气电氢”综合能源补给站。二是实现化工差异化、高端化发展。优化烯烃产业链结构、提高芳烃产业链竞争力、突破高端材料技术瓶颈;拓展化工原料多元化渠道,提升价值链空间。三是要重视技术创新,包括重油加工转化技术、高端化工材料生产技术、塑料循环利用技术、炼化企业数字化技术。

  此外,氢能产业将助力中国未来能源绿色发展。2020年我国已启动氢能顶层规划工作,燃料电池汽车“以奖代补”政策落地。新冠疫情没有改变氢能产业投资增长热情,20余家大型能源央企跨界氢能产业,年底预计超过8000辆燃料电池商务车、100座加氢站进入示范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