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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业信息 2021年第62期

来源:发布日期: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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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公布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近日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经济社会运行的神经中枢,是网络安全的重中之重。当前,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面临的安全形势严峻,网络攻击威胁事件频发。制定出台《条例》,建立专门保护制度,明确各方责任,提出保障促进措施,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法律制度体系。

  一是明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范围和保护工作原则目标。《条例》明确,重点行业和领域重要网络设施、信息系统属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国家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实行重点保护,采取措施,监测、防御、处置来源于境内外的网络安全风险和威胁,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免受攻击、侵入、干扰和破坏,依法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工作应当坚持综合协调、分工负责、依法保护,强化和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政府及社会各方面的作用,共同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

  二是明确了监督管理体制。《条例》规定,在国家网信部门统筹协调下,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实施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

  三是完善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认定机制。《条例》明确了认定工作的组织方式和认定程序,依照行业认定规则,国家汇总并动态调整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认定结果,确保重要网络设施、信息系统纳入保护范围。

  四是明确运营者责任义务。《条例》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护制度、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开展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报告网络安全事件或网络安全威胁、规范网络产品和服务采购活动等作了规定。

  五是明确了保障和促进措施。《条例》对制定行业安全保护规划、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健全监测预警制度、明确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要求、组织安全检查检测、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等作了规定。

  六是明确了法律责任。《条例》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未履行安全保护主体责任、有关主管部门以及工作人员未能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等情况,明确了处罚、处分、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理措施。对实施非法侵入、干扰、破坏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危害其安全活动的组织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国家发改委回应经济运行热点问题

 

  国家发改委近日召开的8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对经济运行有关热点问题作出回应。

  稳投资: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至7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0.3%,两年平均增长4.3%。民间投资同比增长13.4%,延续较快增长态势。为巩固投资持续恢复增长态势,重点从五方面抓好补短板稳投资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实施“十四五”规划确定的重大工程项目。102项重大工程项目是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发挥其牵引带动作用,抓紧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推进机制,开工一批、投产一批、储备一批。

  二是多措并举稳定制造业投资。积极支持先进制造业投资,加快补齐产业链供应链短板弱项。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资,推进绿色低碳投资。综合施策缓解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压力,落实降成本政策,增强中下游制造业企业投资动力。

  三是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督促各地方加大项目前期工作投入,依法合规加快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用地、规划、环评等手续,深化投资领域放管服改革。

  四是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提前组织明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编制工作,集中力量办大事难事急事。指导督促各地高质量做好今年下半年和明年上半年专项债券项目准备,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

  五是进一步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不断完善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政策,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稳妥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

  稳物价:做好保供稳价工作

  为稳定大宗商品价格走势,近日我国分别投放2批次国家储备铜铝锌,共计27万吨。相关企业积极参与竞买,成交价均低于市场价格。此次国家储备投放分批次、不定期、不定量,有利于灵活开展市场调节,提高预期引导效果;面向加工制造企业定向投放,让实体企业直接获得实惠;采用网络公开竞价,有利于制造业中小加工企业充分参与。下一步将综合采取措施,包括加大增产增供、适时储备投放、加强进出口调节、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等,切实做好大宗商品保供稳价工作。

  “运动式”减碳:坚决纠正

  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出现有些地方、行业、企业工作着力点有所“跑偏”,行动措施不符合实事求是、尊重规律、循序渐进、先立后破的要求。

  一是目标设定过高、脱离实际。有的地方、行业、企业“抢头彩”心切,提出的目标超越发展阶段;有的地方对高耗能项目搞“一刀切”关停;有的金融机构骤然对煤电等项目抽贷断贷。

  二是遏制“两高”行动乏力。有的地方口号喊得响,行动跟不上,有的地方甚至违规上马“两高”项目,未批先建问题较突出。

  三是节能减排基础不牢。有的地方能耗“双控”落实不力;有的行业寄希望于某种技术一劳永逸解决问题;有的机构热衷于打标签、发牌子,碳中和“帽子”满天飞。

  据介绍,今年上半年,青海、宁夏、广西、广东、福建、新疆、云南、陕西、江苏9省(区)能耗强度同比不降反升,10个省份能耗强度降低率未达到进度要求,全国节能形势十分严峻。这些现象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初衷和要求背道而驰,必须坚决予以纠正。我国正抓紧制定完善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下一步将及时发现并纠正相关问题,确保不跑偏、不走样。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近期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各地压减拟上马“两高”项目350多个,减少新增用能需求2.7亿吨标准煤。将进一步完善和强化能耗“双控”制度,制定出台三年工作方案,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三部门召开油气管道行业“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试点启动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管理部、国务院国资委近日联合召开油气管道行业“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试点启动会。

  会议指出,在油气管道行业开展“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试点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和“统筹发展和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推动油气管道行业数字化转型的重要举措。

  会议提出,国家管网要发挥好龙头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把试点建设摆在集团工作的突出位置,加强场景研究、问题攻关和应用推广,确保在“十四五”期间圆满完成试点建设任务。

  会议强调,协同推进“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意义重大,三部门应加强工作联系,形成工作合力,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要发挥各自优势,助力国家管网集团打造“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示范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