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VERNMENT INFORMATION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1年2月14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委政府网站(www.sheitc.sh.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人民大道200号,邮编:200003;电话:23119332)。
一、概述
根据《规定》要求,本委从2004年5月1日起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3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2个专门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截至2010年底,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2010年本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09]20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目标,围绕本委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继续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创新,有效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是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本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并专题研究信息公开工作,建立由秘书长负责,办公室牵头,各处室落实信息公开责任,政策法规处把关,委领导按照分工审签,办公室和信息中心发布的信息公开工作流程;逐步完善建立包括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监督保障等工作规范,建立健全澄清虚假信息、重要事项报告等机制。
二是积极推进财政性资金公开透明,继续做好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市政府确定的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目标任务,按照“谁制定、谁分配、谁公开”的原则和有关要求,依法、规范、有序地推进专项资金的信息公开工作,制订了《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专项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办法》、《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专项资金项目网上评审管理办法》等,公开了各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和申报指南、受理方式,积极推进列入全市公开试点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的公示和分配结果的信息公开,充分发挥“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的效用,不断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透明度,更好地发挥专项资金支持产业发展的作用。
三是以行政审批项目为重点,强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目前,我委已在门户网站的“网上办事”专栏中专门开设了“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两个专题,将所承担的16项行政许可事项和12项非行政许可事项全部上网,并公布了各个事项的审批依据、申办主体、申办条件、申办材料、申办受理时间及答复、审批程序、审批工作流程等内容。由各处室落实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反馈所在处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等。
四是加大政策公开力度,完善政策制定和发布机制。在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制定“十二五”规划等公众关注度高的公共政策过程中,主动畅通言路,通过适当方式征集企业和市民意见,推动公众有序参与。做好按照政策公开“三同步”即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新闻发布同步进行的要求,加大政策新闻宣传力度,推进政策落地。同时,注意收集社会各方对政策实施情况的反映,为政策评估、推进和完善提供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到2010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2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较上年度同期主动公开量增加19.4%。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8条,占4.65%;规划计划类信息4条,占2.32%;业务类信息141条,占81.98%;其他类信息19条,占11.05%。
(一)主动公开范围
1、切实做好政策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工作。为加强和规范本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全面考核项目建设情况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促进项目按时竣工投产,发挥投资效益,制定并主动公开《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本市节能服务产业健康发展,制定并主动公开《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节能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为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质量,促进依法行政,制定并主动公开《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
2、加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高新技术产业方面规划计划的公开力度。为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物联网、云计算、智能电网产业,提升上海信息产业综合竞争力,培育新增长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先后制定并发布《上海推进物联网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10—2012年)》、《上海推进云计算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10—2012年)》、《上海推进智能电网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10—2012年)》;制定并公布《2010年度上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指南》。为贯彻落实“两化融合”的国家战略,促进工业软件发展,优化软件产业结构,服务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产业集聚、规模扩展和能级提升,制定并发布了《上海市振兴工业软件专项行动方案(2010-2012年)》。
3、加大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性资金使用的公开力度。主动公开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上海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等各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和申报指南、受理方式,实现列入全市公开试点的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的公示和分配结果的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途径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企业和社会公众了解信息,本委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共查阅室的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借助政府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电视、广播等公共媒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其中,最为便捷和使用效率最高的形式是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本市工业、信息化、生产性服务业和信息服务业等领域的相关信息,并依托上海市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查阅服务中心,提供查阅、受理申请等服务。
本委继续按照“经济信息发布的高速平台、政府服务企业的有效网络”的目标,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内容建设,调整、优化和充实网站栏目,逐渐形成了“企业呼声直通车”、“经济运行与产业安全监测平台”、“民营经济”、“中小企业服务”等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深受企业欢迎的精品栏目。便于将本委掌握的最新动态、最新数据、高新技术产业化最实事、最前沿的信息实时在网上发布,切实做到服务各种所有制企业、服务区县和服务全社会。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委2010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网上申请2件,信函申请3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涉及本委主要职责、人员编制、内设机构职能规定以及年度工作要点、部门预算信息等政府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6件。
在已经答复的6件申请中, 其中,同意公开数3件,占总数的50%;“信息不存在”1件,占总数的16.67%;“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2件,占总数的33.33%。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依申请收费情况未发生。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我委2010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本年度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未发生。
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
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0件。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本委2010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4572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0次,咨询电话接听3960次,当面咨询接待0次,网上咨询612次。我委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634045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最新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随着本市“十二五”规划的全面推进,企业和社会公众对本委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或咨询需求量必将进一步增长,对本委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流程、规范、质量等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本委将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立足于提高行政透明度,增强政府执行力、公信力和为民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夯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制度、机制和人员配置等方面的软硬件建设,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更加及时、准确的政府公开信息服务。
七、说明、附表、附图
(一)其他说明
本年度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统计范围仅限本委机关,不包括下属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组织。统计期限为2010整个自然年。
(二)附表、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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