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GOVERNMENT INFORMATION

栏目导航
2023年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发布日期:2024-01-26

字号: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编制形成《2023年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我委门户网站(www.sheitc.sh.gov.cn)查询和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条例》和《规定》为遵循,全面落实国家及本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紧紧围绕全委中心工作,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策解读,依法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

我委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主动公开,全面提升主动公开信息的质量和实效。通过官网、新闻发布会、主流媒体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政策措施、工作动态等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可读性。

(二)依申请公开

我委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优化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效率。对每一起依申请公开事项,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程序要求进行答复,确保答复内容合法、准确、及时。同时,积极开展依申请公开案例分析和业务培训,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提升政务公开的效率和影响力,我委落实政策集成式发布试点任务,持续优化集成产品;加强政社合作,引入行业协会、联合会等社会力量参与政策公开工作,共同提升政务公开的服务水平和实效;梳理政策清单,及时准确推送,确保政策执行的透明度和效率。

(四)平台建设

我委重视平台建设,不断优化精准推送机制,依托一网通办个人主页、企业专属网页开展政策信息的精准推送,提升推送内容的准确性和可用性。同时,加强与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协同联动,严格把关政务新媒体内容,提高原创性,结合公共政策、便民服务等内容发布,积极开展政民互动,助力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五)监督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我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分析形势、研究问题、部署任务,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我委领导针对政务公开相关事项听取多次工作汇报,并通过协调落实、审核把关、报告通报等方式支持开展具体工作。

注重培训指导,提升能力素质。为提升全委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组织系列培训活动,包括委内通识培训和本系统专项培训,加深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理解和实务操作能力,增强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为推动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9

0

3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73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18.950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1

8

0

0

1

2

7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1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3

0

0

0

0

0

3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1

3

0

0

0

0

2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1

0

0

1

0

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0

3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6

4

0

0

0

1

21

(七)总计

53

8

0

0

1

2

6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9

0

0

0

0

0

9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质量及创新性有待提高;二是“阅办联动”规模需持续拓展。

(二)改进情况

针对与市民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条款,需进一步明确解读重点,精准传递政策意图;应特别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等内容,确保公众和企业能够准确理解政策。

针对包含“一网通办”办事事项的政策文件,加大执行力度,确保响应及时、高效办理;通过优化流程、提高服务质量等方式,提升“一网通办”的办事效率,更好地服务市民和企业;建立反馈机制,通过收集市民和企业的反馈意见,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不断完善政策执行体系,提高政策的执行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信息处理费管理情况。我委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载明收费要求和标准,并在指南的附件部分,链接了《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供民众参考。2023年,我委信息处理无收费。

附件: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jpeg 附件:2023年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