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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碳排放权交易16日开市

来源:解放日报发布日期:2021-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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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昨天发布公告称,根据国家总体安排,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于2021年7月16日(星期五)开市。


  根据此前公告,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成立前,由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承担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账户开立和运行维护等具体工作。碳排放配额的交易需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可以采取协议转让、单向竞价或者其他符合规定的方式参与交易,其中协议转让包括挂牌协议交易和大宗协议交易。


  挂牌协议交易单笔买卖的最大申报数量应小于1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而大宗协议交易单笔买卖最小申报数量应不小于1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价格波动幅度方面,挂牌协议交易的成交价格在上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10%之间确定,大宗协议交易的成交价格在上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30%之间确定。


  根据市场发展情况,交易系统也提供单向竞买功能。交易主体向交易机构提出卖出申请,交易机构发布竞价公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照规定报价,在约定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成交。


  交易时间上,除法定节假日及交易机构公告的休市日外,采取挂牌协议方式的交易时段为每周一至周五9:30至11:30、13:00至15:00,采取大宗协议方式的交易时段为每周一至周五13:00至15:00。采取单向竞价方式的交易时段由交易机构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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