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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注意到《国家无线电办公室关于150MHz和400MHz频段对讲机频率使用管理和设备技术要求有关事宜的通知》中,提及“本通知第五条规划的共用对讲机频率,参照公众对讲机频率使用管理,无需申请取得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但应向共用对讲机使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无线电台执照。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通过网上快速办理、实行承诺制等措施,简化共用对讲机无线电台执照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 本人在一网通办平台检索的过程中,只找到了地面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许可(省级权限)——地面无线电台(站)(业余无线电台除外)设置、使用许可首次申请这一指南最接近于共用对讲机无线电台执照的办理,想要了解一下具体的办理流程和申请材料。
答:已电话联系用户。目前系统正在升级完善中,预计10日内完成。如近期办理,请选择“地面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许可”,选择“公用频率对讲机申请办理”,申请中备注“共用频率对讲机”。如有疑问,请联系:021-23170726。
问2025-09-25
答2025-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