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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工智能示范应用清单》公众参与报告

来源:发布日期: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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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量。为贯彻落实了《上海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发挥头雁效应,全面赋能城市数字化转型”和《上海市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款“市经济信息化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并定期更新人工智能示范应用清单,指导有关方面加强人工智能在经济、生活、城市治理等领域的应用”的有关要求。我委结合人工智能赋能百业的特性,聚焦行业需求,兼顾落地与探索,编制了《上海人工智能示范应用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深化人工智能的重要驱动和赋能作用,引导资源聚焦,形成应用示范,推动人工智能规模化发展。在编制过程中,我们坚持遵循广泛性、便民性、合理性、实效性的公众参与工作原则,将编制工作与大兴调查研究相结合,与企业及基层单位深入沟通,同时组织专题研究会、征求委内及各委办局意见,充分调动公众参与度,积极投入到清单的制定中来。

一是开展广泛调研。为全面广泛调研了解全市范围内围绕经济、生活和城市治理的大型综合应用、引领性应用和成熟应用,在前期大调研大走访工作基础上,我们还组织开展了制造、医疗、核电、金融等产业领域专场座谈会,详细听取了超30家企业、单位关于人工智能融合赋能应用的前沿技术和示范场景建设情况,并结合本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实际情况,编制形成了《清单》初稿。

二是组织专家论证。为进一步完善《清单》各层级内容,我们通过书面征询、电话视频沟通等方式,与行业组织、专家学者就《清单》的形式、内容等进行专题研究,听取吸纳了十余位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对《清单》各层级内容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确定了《清单》采用“3+3+3+9”的总体架构,分为大型综合应用、引领性应用和成熟应用3个大类别;选取聚焦提升城市能级的3个大型综合应用;结合上海今年部署的重点方向,在“引领性应用”中聚焦智能软件、智能机器人、科学智能3个重点方向;结合《条例》章节设置和有关考虑,在“成熟应用”中聚焦经济、生活、治理方向中可规模化落地、有潜在空间的9个重点领域,形成应用示范,推动人工智能规模化发展。

三是征询各方意见。在市级其他部门、相关企业和专家学者等的大力支持下,我们于20234月初研究形成了《上海人工智能示范应用清单(初稿)》。420日,我们组织向委内技术进步处、智能制造推进处等12个相关处室征询意见。95日,向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等相关委办局征询意见。截至9月末,共收到相关委办局意见6条,意见基本上都予以吸收采纳。我委经过十余轮的反复修改于202310月形成了《上海人工智能示范应用清单(送审稿)》。

整体来看,《清单》充分吸收了企业、专家、相关单位等各方建议,基础扎实、内容丰富、示范性强,打通人工智能产业链上下游,加快成熟应用规模化落地形成核爆点,推动引领性应用探索形成新风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