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2013年第二季度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的函

来源:市经信委发布日期:2013-08-22

字号:      

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联软〔2013〕64号)和《软件产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第9号令),2013年第二季度,经上海市软件企业认定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上海织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符合软件企业认定标准,认定为软件企业;博天平推票开票软件V1.0等939个产品(其中进口软件产品126个)符合软件产品登记条件,进行软件产品登记;团结普瑞玛激光加工编程控制软件V2.0(延续)等108个产品符合软件产品延续登记条件,进行软件产品延续登记。请帮助落实相关政策。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8月20日

附件:附件1.doc 附件:附件2.doc 附件:附件3.doc 附件:附件4.doc 附件:附件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