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VERNMENT INFORMATION
各区经济信息化(无线电)主管部门,各电信运营企业,有关单位:
无线电频谱资源作为国家重要战略性资源,是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培育新质生产力和助力未来产业发展的重要要素。为进一步提升无线电频谱资源配置能效,提高无线电技术应用和台站管理能级,助力发展现代化产业体系,发挥无线电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作用,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主要目标
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以频谱资源为基础,以无线电管理为保障,以无线技术创新应用为着力点,形成与产业发展适配的无线电技术、应用和服务体系,进一步注重频谱高效配置和供给平衡,科学审慎推进频谱使用方案落地,稳步提升无线电频谱资源要素配置能力;进一步贴紧产业发展动态和技术需求,适度超前引导无线技术试验验证,探索无线电技术前沿示范应用;进一步坚持产业发展与安全保障并重,夯实监测、检测、信息化基础和能力,深化无线电管理支撑产业安全发展。总体上,开拓形成无线电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
二、促进频谱要素赋能产业发展创新
(一)构建未来产业频谱支点。发挥频谱要素独特作用,聚焦未来智能发展趋势,推进移动信息网络产业测试服务能力集聚,支持6G技术研发和电磁兼容试验,助力芯片模组、智能终端等前沿技术突破;聚焦未来空间发展方向,支持卫星互联网地球站建设运行和电磁环境保护,助力低空领域飞行试验开航和电磁频谱保障,畅通未来产业发展电磁空间环境。
(二)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在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指导下,保障5905-5925MHz频段车联网直连通信系统无线电频率需求,指导建设主体规范优化车联网无线电设施布局设置,支持79-81GHz频段汽车雷达技术研发和应用,助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健康发展。
(三)助推低空经济有序发展。规范低空领域航空器无线电系统管理,引导优化低空通信、导航和感知等信息基础设施布局设置。支持24-24.25GHz及更高频段无人驾驶航空器避障雷达研发应用,探索开展低空领域无线电干扰防护相关研究。
(四)助力卫星互联网产业发展。支持卫星互联网企业及商业卫星企业卫星网络资料申报,协助向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卫星无线电频率。支持相关信关站、测控站等建设,加强无线电业务协调和保护。
三、开展频谱资源供给创新试验示范
(一)科学谋划频谱示范应用。全面梳理重点企业用频需求,针对230MHz、800MHz、1400MHz、1800MHz等用频现状,深化应用趋势研究,更新完善频段使用方案,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设空港、海港和轨交专用移动通信系统,指导协助相关企业推进26GHz频段5G网络试验示范。
(二)创建频谱技术创新中心。围绕无线电频谱资源高效开发利用、保护,无线电关键设备和仪器研发、制造核心技术攻关等领域,创建1个国家级无线电频谱创新中心,联合重点实验室、科研院所、知名高校、研发企业等,打造2个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技术孵化基地,开展技术攻关并配资支持,推动无线电制造业、无线技术示范应用、创新发展。
(三)支持企业创新试验应用。开展频谱使用基础性、前沿性研究,支持大飞机、海工船舶、卫星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领域无线电技术研发、试验,助力毫米波雷达等前沿无线电技术应用和发展。便捷相关临时用频设台需求,按需开展无线电频率协调和外场测试指导,保障无线新技术新业务发展。
(四)积极支持无线专网建设。发挥频谱资源对无线产业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规范相关单位用频设台,支持符合新型工业化要求的无线专网建设,支持探索5G专用频率使用技术攻关和工业专网建设形态、运营模式,满足数智化需求,形成普遍服务能力。
四、建强产业发展电磁空间安全保障
(一)提升新型无线监测能级。充分利用无线电监测设施和监测数据,开展临港、嘉定、金桥等智能网联汽车试点示范区专用频率监测,探索低空航线开航频谱监测试点和评估,为规避相关应用示范中的无线电干扰风险保驾护航。
(二)提高无线检测服务能力。健全无线电设备检测服务体系,搭建共享公益检测服务平台,开展无线电设备检测、电磁环境测试、电磁兼容分析论证,降低企业研发成本。
(三)强化电磁空间安全保障。摸底全市工业互联网建设需求,探索建立工业互联网电磁空间安全评估体系,引导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与工业企业对接,适时开展工业互联网电磁空间安全自评工作。指导企业在自检自测、第三方评估基础上,逐步升级原有系统,保障国计民生重点领域需要。
五、营造无线电支持产业健康发展环境
(一)开展无线电应用推广服务。围绕涉及无线电管理业务的重大项目、涉及无线电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的重要项目,适时发布需求指南,定期开展项目征集,逐步建立项目清单,编制优秀应用案例,发挥无线电管理机构职能作用和技术优势,主动靠前、精准服务。
(二)加强无线电秩序维护保障。规范全市无线电频率台站使用,健全行政审批快捷通道,完善干扰投诉应急响应机制,及时排查无线电干扰,为全市无线技术应用提供良好的电磁环境。支持本市无线电发射设备生产企业开展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自检自证试点申报工作。
(三)推进无线电资源要素流通。深入贯彻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以G60科创走廊、车联网先导区建设为基础,支持上海联动长三角建设国家级低空经济试验区建设,助力产业培育无线电技术人才,积极推动人才、技术等资源要素的跨区域流动,整合科技创新力量和优势资源,促进无线产业协同发展。
(四)营造无线电技术互动氛围。落实部市战略合作,配合做好无线电领域国际、国内重要会议,扩大无线电行业领域影响力。充分发挥无线电相关协会、联盟等团体作用,加强与无线电新技术新应用研发机构、企业和高校对接,搭建无线技术应用服务及推广平台,促进经验分享、资源共享。
(五)加强无线电发展资金支持。充分用好无线电管理经费等各类资金,提升技术设施布局建设和能效发挥水平。对开展无线电关键技术研发试验、无线技术创新应用的单位,鼓励支持申请相关资金,加大对无线产业发展支持力度。
(六)推动无线电体制机制建设。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办法》,按照推进&“放、管、服&”改革要求,推动无线电管理法规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无线电管理协同机制,规范无线电管理业务发展,不断满足新时代新形势下无线电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各区经济信息化(无线电)主管部门,各电信运营企业,有关单位要按照要求,积极探索无线电技术创新试验和实践,深化无线电技术应用能级,配合做好无线电日常管理工作,维护本市良好无线电秩序和电磁环境,不断加快无线电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局)
2024年12月17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