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受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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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受理地点 | 上海市世博村路300号5号楼 |
受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00 |
下午2:00-5:00 | |
咨询电话 | 23112670 Fax:60801950 |
公众监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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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受理地点 | 上海市世博村路300号5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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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MENT INFORMATION
2023-09-19
为推动本市新材料科技创新,解决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环节“断链”问题,规范新材料中试基地和新材料中试项目的建设和管理,现将《上海市新材料中试基地和中试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2023-09-19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2019年6月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7号公布)要求,经清理,截至2023年6月30日,市经济信息化委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35件。
2023-07-032023-05-08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有关要求,规范和加强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将相关情况解读说明如下:
2023-04-25为进一步鼓励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示范应用,规范和加强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2023-04-25为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对节能降碳和产业绿色发展的推动作用,我委在广泛调研、充分征求各委办局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上海市工业通信业节能减排和合同能源管理专项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2023-04-21为了应对绿色低碳发展新形势,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对节能降碳和产业绿色发展的推动作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工业通信业节能减排和合同能源管理专项扶持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2023-04-21为规范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委制定了《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解读如下:
2023-04-04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提升执法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自2023年5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5月4日。
2023-04-04
为推动本市新材料科技创新,解决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环节“断链”问题,规范新材料中试基地和新材料中试项目的建设和管理,现将《上海市新材料中试基地和中试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2019年6月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7号公布)要求,经清理,截至2023年6月30日,市经济信息化委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35件。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有关要求,规范和加强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将相关情况解读说明如下:
为进一步鼓励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示范应用,规范和加强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为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对节能降碳和产业绿色发展的推动作用,我委在广泛调研、充分征求各委办局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上海市工业通信业节能减排和合同能源管理专项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为了应对绿色低碳发展新形势,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对节能降碳和产业绿色发展的推动作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工业通信业节能减排和合同能源管理专项扶持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为规范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委制定了《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解读如下: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提升执法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自2023年5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