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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25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沪经信绿〔2025〕105号

来源:发布日期:202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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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工信部联节〔2021〕237号),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司局简函《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为加强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管理,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本市2025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要求

(一)申报要求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发展规划,近三年无以下情况:发生较大及以上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安全事故、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等。

企业符合对应领域《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符合《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符合《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固废处理装备)规范条件》要求。

(二)申报程序

符合相关规范条件的企业自愿提出申请,于2025年3月25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平台)线上提交规范条件申请书等相关材料。

二、规范条件企业自查工作要求

为加强对已公告企业的监督管理,已公告的企业需在2025年3月25日前通过平台(事中事后监管——环保装备规范条件企业年报)线上填报年度信息采集表。

三、材料递交

请各相关单位于2025年3月31日前将申请材料、已公告规范企业年度信息采集表等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报送一门式受理窗口,申报材料受理(快递)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中山北一路121号A1楼1楼。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年2月28

 

联系人:李浩楠    60805022    18917611738

毛俊鹏    23119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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