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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25年度卓越级智能工厂、领航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
沪经信制〔2025〕430号

来源:发布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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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经委(商务委)、科经委,临港新片区、化学工业区、长兴岛管理委员会,有关企业(集团):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5〕251号),结合《上海市推进智能工厂建设 领航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沪经信制〔2023〕62号)等文件要求,现启动2025年度卓越级智能工厂、领航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卓越级智能工厂培育工作

卓越级智能工厂按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附件1,以下简称《要素条件》)要求,聚焦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和智能化升级开展建设,打造全国领先的发展标杆。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在上海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并满足《要素条件》基础要求。

2.申报主体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并获评先进级智能工厂,智能制造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开展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探索,并达到卓越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要求。

3.申报主体须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二)组织实施

1.申报主体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工信厅通装函〔2025〕155号,以下简称《场景指引》)、《要素条件》,按照《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编制申报书,于2025年7月11日前完成线上申报。申报主体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并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各区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本地区申报项目进行推荐。推荐单位于2025年7月11日前按推荐项目优先顺序填写推荐汇总表,将纸质版申报书(须与线上填报一致)、推荐汇总表(附件3)各1份,报送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智能制造推进处,电子版材料请同步发送至工作邮箱。

3.各在沪央企通过中央企业集团总部进行申报项目推荐。

4.各区(管委会)可推荐项目申报数量不超过6个(已通过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地方验收的单位不占用推荐名额)。各推荐单位应对推荐的各项目申报材料质量严格把关。

5.各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智能工厂的分级指导和监督,鼓励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6.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数据局组织卓越级智能工厂评审认定、名单发布和宣传推广。

二、领航级智能工厂培育工作

领航级智能工厂按照《要素条件》要求,聚焦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和智能化变革开展建设,探索未来制造模式,打造全球领先的发展标杆。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在上海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并满足《要素条件》基础要求。

2.申报主体须为本行业本领域领军企业,核心产品具有全球竞争力,且有必要的资金、人才、技术等资源投入领航级智能工厂建设。

3.申报主体须已获评卓越级智能工厂,智能制造达到全球领先水平,并按照领航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要求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广泛深度应用,开展未来制造模式初步探索,加速工厂建设、研发设计、生产作业、运营管理等各环节智能化变革。

4.申报主体须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二)组织实施

1.申报主体参考《场景指引》、《要素条件》,按照《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附件4)编制申报书,于2025年7月11日前完成线上申报。申报主体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并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各区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本地区(含央企单位)申报项目进行推荐。推荐单位于2025年7月11日前按推荐项目优先顺序填写推荐汇总表,将纸质版申报书(须与线上填报一致)、推荐汇总表(附件5)各1份,报送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智能制造推进处,电子版材料请同步发送至工作邮箱。

3.各区(管委会)可推荐项目申报数量不超过1个。各推荐单位应对推荐的各项目申报材料质量严格把关。

4.各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智能工厂的分级指导和监督,鼓励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5.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组织国家智能制造专家委开展领航级智能工厂材料评审和现场核查,确定培育对象名单并发布。

6.培育对象在国家智能制造专家委指导下开展领航级智能工厂建设,培育期不超过2年。达到培育目标的企业,及时提交验收申请,经初审后,六部门组织国家智能制造专家委进行验收认定,并发布名单和宣传推广。

三、其他事项

(一)项目服务平台

智能工厂项目申报、评审、管理、评估等工作基于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www.miit-imps.com)开展。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 23117664 施雨润18121388225

通信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复兴中路593号民防大厦22楼

邮编:200020

邮箱:shiyurun@sheitc.org.cn

 

附件:1.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

2.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3.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

4.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5.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年6月27日

附件:制 430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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