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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征集制造业高质量数据集应用案例的通知
沪经信软〔2026〕668号

来源:发布日期:2026-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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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国发〔2025〕11号)工作部署,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启动工业数据筑基行动开展面向人工智能赋能的高质量行业数据集建设先行先试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6〕64号),结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集中组织开展2026年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办函〔2026〕411号)有关要求,拟组织开展上海市制造业高质量数据集应用案例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一)申报主体

  申报单位须为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生产经营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在信用、质量、安全和环保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二)征集范围

  本市制造业领域相关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及“AI+制造”服务商等。

  (三)征集方向

  围绕本市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汽车、高端装备、先进材料、航空航天、船舶海工、钢铁、时尚消费品等重点产业,聚焦研发设计、中试验证、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运维服务、经营管理等关键环节典型场景的数据集应用案例。

  (四)案例要求

  申报案例应为2025年以来建成并实际投用的数据集应用案例,聚焦关键环节关键场景"小切口",形成工业数据"采、集、用"方面的技术成果,为具体业务场景提供明确赋能,取得可量化的经济社会效益并具备复制推广价值。案例数据来源合法合规、权属清晰,符合法律法规及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要求,无知识产权争议。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须按照《制造业高质量数据集应用案例申报书》(详见附件)编写申报材料,并于2026年11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盖章纸质版1份快递至静安区江场路1450弄T1号楼16F协会 赵老师 13816395318。每个申报单位限报1个数据集案例。

  三、管理与支持

  1.我委将组织专家团队对申报材料开展综合评估,并将入选案例汇编成册。

  2.入选的案例,将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参与相关项目评审,并作为本市相关专项支持政策的参考。

  四、其他事项

  我委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相关申报事宜,请各单位自主申报。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委或我委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请知情者向我委举报。

  五、联系人

  申报咨询:赵老师 13816395318

  政策咨询:任老师 021-23112777

  附件:上海市制造业高质量数据集应用案例申报书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6年10月26日

附件:上海市制造业高质量数据集应用案例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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