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VERNMENT INFORMATION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有力指导下,市经济信息化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全市法治工作部署,加强组织协调,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营造产业和信息化领域良好法治环境,奋力书写“良法善治”新篇章。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
我委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上来。
1、将深入学习和坚决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突出主线
党委中心组多次开展相关学习会。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落实到推进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城市数字化转型的全过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内容纳入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开展专题辅导报告。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面向系统领导干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培训,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和重要内涵,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
2、积极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满足企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美好需求。推动盐业、智能网联汽车等政府规章的落地落实;《上海市盐业管理规定》由2021年7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公布,参与制定《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测试与应用管理办法》;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开展政府规章专项清理工作。
积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法治建设融入法治上海建设大局。贯彻落实《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网络,深化中小企业服务队伍建设,依托企业服务云提供“一站式”政策服务。切实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在市企业服务云开设专窗,设立上海市中小企业款项投诉举报渠道,督促承诺兑现。
3、贯彻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要求
传达学习市委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相关工作要求,着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推进产业和信息化高质量立法,促进良法善治。制定《上海市浦东新区促进张江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高地建设规定》;参与地方性法规《上海市数据条例(草案)》相关立法工作。
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书》相关要求,推进经济和信息化领域行政审批事项下放浦东新区,对已下放浦东新区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审批)”开展事中事后监管。
认真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具体包括:跟踪推进对浦东新区及张江科学城、临港新片区食盐、工业领域企业投资项目等行政权力下放事项。推动开展生物医药浦东立法;落实“一网通办”服务理念,拓展企业使用电子印章场景,推广面向企业和个人的纯移动端电子签署场景;根据本市和工信部要求,开展执法文书格式修订工作等。
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突破
1、加强国家战略落实法治保障
围绕服务保障浦东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会同浦东新区多次开展生物医药立法专题座谈会,制定《上海市浦东新区促进张江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高地建设规定》。
围绕发挥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试验田作用。配合起草《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条例(草案)》,在推进国际数据港建设、支持生物医药新业态发展、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和安全评估等领域,支持相关创新举措在临港先行先试。
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编制发布《示范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和《示范区先行启动区产业项目准入标准(试行)》,以“一个目录管方向、一个标准管准入”,在全国首次实现了跨省级行政区域执行统一的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和产业项目准入标准,推动长三角从项目协同走向一体化制度创新。
2、行政决策科学民主依法
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七个配套文件制度规范要求,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细化规则,在门户网站开设重大行政决策专栏,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后续根据决策事项的推进情况,以目录归集方式对各项信息进行超链接展示。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重大行政决策均经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按照要求实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严格落实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比如《全力打响“上海制造”品牌 加快迈向全球卓越制造基地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列入2021年度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在公众参与方面,深入企业及基层单位开展大调研走访,组织相关政府部门、企业、专家学者进行专题研究,并向相关委办局征询意见,行动计划充分吸收了各方意见。在专家论证方面,组织相关专家对行动计划进行了评审,就具体内容进行了质询和讨论,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在风险评估方面,就行动计划从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财政金融等方面开展风险评估,评判风险等级为低风险,并明确了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同时,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规定,行动计划已经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该政策文件正式印发,进一步营造和提升全市上下全力打响“上海制造品牌”的浓厚氛围。
建立健全党政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围绕产业经济和信息化中心工作,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对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核,参与重大决策的法律论证,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服务。
3、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着力健全制度依据。建立裁量基准滚动修订机制,对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煤炭、无线电等4个领域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修订,分档设置处罚标准,细化“从轻”“从重”情节。研究出台《经济信息化领域信用修复认定标准》,对依法履行义务、及时消除影响的失信信息予以修复。着力规范执法流程。对接新版《行政处罚法》要求,组织开展委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及执法文书格式范本的修订。在逐条对比、吃透精神的基础上,将完善流程、优化细节、统一标准作为修订的重点,促进执法规范化水平的提升。着力创新监管模式。着眼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积极贯彻“包容审慎”监管理念,开展“轻微免罚”理论探索,积极推进《无线电信用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研究,努力让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借鉴电子商务经营者管理模式,探索以居住地作为UP主、主播从业者、网络媒体人等在线经营场所进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着力加强执法监督。启动“行政执法全过程监管智慧办案系统”建设,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设备,对现有行政执法询问室音像记录系统进行全面升级,切实发挥音像记录监督执法、保障履职的积极作用,促进规范文明执法。聚焦典型问题以案释法、以案析法,编发《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领域行政执法实用手册(含案例汇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邀请行政法专家对各领域执法案例予以点评,确保执法工作公平公正。
建立完善审批、监管、执法衔接机制。在无线电台(站)领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责任单位通报检查结果并责令整改,目前已全面落实整改。根据监管计划和监管清单,已完成590个无线电台(站)现场勘验,755个无线电台(站)检查检测。在监控化学品领域,对监控化学品企业开展专项督查工作,共完成4家企业的专项检查。
4、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提质。一是深化“双减半”成果,对我委32项办件情形中27项事项减时限,调整实现减时限比例70%;二是提高即办程度,即办件在原有3项基础上,增加4项,即办程度从10%提高到22%;三是减证便民,对所有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再次排摸梳理,删除应取消申请要件。
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按照《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方案》,对我委已接入“一网通办”的7个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调整更新,直接取消审批事项1项,优化审批服务6项。
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优化调整。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一网通办”服务能级,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内容,组织开展培训学习,提高办事指南的准确度。按照《办事指南要素填报说明》要求,逐项修订办事指南,及时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调整完善和公开办理。
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积极落实反不正当竞争的相关工作要求,开展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多渠道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宣传。
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优化调整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持续梳理细化重点工作部分的公开事项,强化公开事项和具体公开内容的联动展示。
5、推动产业和信息化法宣工作
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在上海经信委官网上公开执法制度依据、救济渠道等信息,结合日常执法检查以及高考、花博会等重大活动保障任务,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提升行业企业、社会公众知法守法意识。开展保护电力设施和维护用电秩序“进社区、进企业、进工地”系列宣传活动,向公众普及安全文明用电知识。通过网络直播、短视频等方式加强典型违法行为的解读,鼓励社会大众参与到监管工作中来。加强基层法治基础,积极开展宪法、党内法规的宣传,制订“八五”普法规划,组织策划企业法务技能大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