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VERNMENT INFORMATION
各区经委(商务委、科经委)、水务局,相关(集团)公司及用水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上海市节水型社会(城市)建设“十四五”规划》,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2〕163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市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具体遴选要求和程序如下:
一、遴选对象
依据节水型企业国家标准,2022年度遴选对象主要是钢铁、炼焦、石油炼制、乙烯、氯碱(烧碱、聚氯乙烯)、氮肥(合成氨、尿素)、现代煤化工(煤制甲醇、煤制乙二醇、煤制油、煤制合成天然气、煤制烯烃)、纺织染整、化纤长丝织造、造纸、啤酒、味精、氧化铝、电解铝、多晶硅、船舶制造、铁矿采选等17个行业工业企业,以及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县级以上工业园区。
二、基本要求
(一)申请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应满足以下要求:
1.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
2.有取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三年取水无超计划;
3.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或质量违法行为,且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年用水量超过10万立方米的独立法人企业;
5.2021年主要产品的水效指标达到节水型企业国家标准要求,且为领先水平;
6.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用水设备或器具;
7.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实施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
8.建立节水管理制度,各生产环节有配套的节水措施,建立完备的用水计量和统计管理体系,水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24789)要求,并依法检定或校准。
(二)申请重点用水园区水效领跑者应满足以下要求:
1.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
2.有取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三年取水无超计划;
3.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
4.满足国家绿色工业园区中水效指标要求,且水效为领先水平;
5.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实施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
6.建立节水管理制度,主要企业有配套的节水措施。
三、遴选程序
(一)企业申请。按照企业、园区自愿参与原则,相关企业、园区可向相关(集团)公司、区经委(商务委、科经委)、区水务局提交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盖章后电子版形式发送)。
(二)初审。市经信委、市水务局按照入围条件对企业、园区提交的申请报告进行初审,评选出上海市节水标杆企业、园区,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告。2022年9月1日前通过平台将节水标杆企业、园区申请报告和推荐表等材料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水利部(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
(三)复审。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组织专家进行复审,遴选确定2022年度的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名单。必要时通过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实申请报告内容。
(四)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在官方网站等媒体对水效领跑者进行公示,并以公告形式正式发布。水效领跑者称号有效期为两年(本年度及下一年度)。
鉴于当前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请各相关单位在强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并于8月10日前将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申请资料(盖章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处。企业及园区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及推荐表格请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下载,具体链接为:https://www.miit.gov.cn/jgsj/jns/gzdt/art/2022/art_f9 1d6feada89485b81d8d55826575218.html。
联系方式:
宋丹丹 60805059 邮箱:songdd@esco.com.cn
金 声 65079958*6742 邮箱:379277685@qq.com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2022年7月29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