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VERNMENT INFORMATION
来源:发布日期:2024-12-19
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人工智能+”行动的重要部署,落实《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科〔2024〕12号)和《上海市推动人工智能大模型创新发展若干措施(2023-2025年)》(沪经信智〔2023〕608号)有关要求,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网信办委托中国信通院上海工创中心组织开展了首批医疗大模型应用示范场景征集、评审等相关工作。围绕五大方向九个重大应用场景,择优形成了上海市首批医疗大模型应用示范场景名单。为进一步促进供需双方对接,现予以公布,面向国内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征集解决方案。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供方要求
1.供方应包括从事医疗大模型技术创新和应用服务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单位,鼓励多方联合。
2.供方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明晰知识产权权属,并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无重大失信行为。
3.供方需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研发基础,建设内容应紧密贴合医疗实际场景,应用能力突出,能够形成示范效应,并具备可复制性和推广性。
4.项目中应明确采用国产大模型核心技术,在国内具有代表性、领先性和创新性。
二、对接流程
1.组建工作组。由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网信办指导,中国信通院上海工创中心、上海市先导产业促进中心组织成立医疗大模型应用示范场景对接工作组,开展供需对接、调研走访、跟踪评估等工作。
2.征集意向,线上提交。供方需仔细阅读上海市首批医疗大模型应用示范场景需求列表,在2024年12月31日(星期二)前登录“上海市医疗大模型应用示范场景”申报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s://llm.3incloud.com)进行填报,完成注册后上传场景建设意向表(需由牵头单位进行注册上传)。
3.供需对接,提交方案。中国信通院上海工创中心、上海市先导产业促进中心将根据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网信办的指导要求,会同场景需求方组织需求对接会,向供方详细介绍具体建设需求,意向供方与场景需求方进行充分沟通对接,并提交应用示范场景建设方案。
4.合作签署,方案确定。场景需求方结合自身需求,选定合作的供方,细化落实合作具体内容,签订意向合作协议或服务合同,确认应用示范场景合作建设方案并提交至工作组。后续工作组将对应用示范场景建设进行持续跟踪评估,对后期验收结果&“优秀&”的项目,将给予建设主体单位挂牌“上海市医疗大模型(细分领域)应用场景示范中心”。
三、联系方式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联 系 人:俞晨昊
联系电话:021-23112787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 系 人:唐怡雯
联系电话:021-23117727
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郑森峰
联系电话:021-64271063
中国信通院上海工创中心
联 系 人:李慧
联系电话:18110062940
附件:2024年上海市医疗大模型应用示范场景需求列表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上海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11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