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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 市财政局关于延长《上海市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有效期的通知【本办法自2022年10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0月26日止】
沪经信规范〔2022〕7号

来源:发布日期:2022-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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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经评估,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印发的《上海市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沪经信规范〔2020〕8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41026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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