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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市交通委关于严禁在各类工地非法使用通讯信号放大器的通知
沪经信基〔2021〕871号

来源:发布日期:202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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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

        近期,发现部分施工工地附近存在移动通信网络信号受到严重干扰的问题。经调查发现,某些施工单位为增强地下工作井的通讯信号,私装通讯信号放大器,干扰了运营商的网络信号,导致周围用户掉话。

        请各有关单位结合上述案例情况,举一反三,加强法治意识,对施工工地开展自查自纠,如存在上述情况,要及时整改,坚决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为市民提供良好的用网环境。对于确实需要解决的通信需求问题,请各有关单位主动向相关运营商提出申请,由相应运营商合理合法解决其通信需求,必要时由市经济信息化委协调运营商对接各需求单位解决。

        市经济信息化委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私装通讯信号放大器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年底前,市经济信息化委将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开展联合检查。

        请上海电信、上海移动、上海联通加强日常巡检,维护网络秩序。

        特此通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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