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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来源:发布日期:202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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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发表重要讲话精神,认真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等政务公开工作系列文件要求,严格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2021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强化功能性导向,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持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现根据工作实际,制定2021年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明确政务公开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2、坚持正面引导。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加强权威信息发布,强化重大主题宣传,做好政策解读与舆情回应,传播正能量,凝聚社会共识。

        3、坚持服务群众。把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效果的重要标准,以主动服务、便民快捷为要求,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着力解决工作难点和瓶颈问题,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4、坚持开放创新。创新公开理念,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强化合作共享,加强交流沟通,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

        5、坚持正确导向。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的引领和倒逼作用,打造法治型、创新型、廉洁型、服务型的政府组成部门。并进一步提高政府部门治理能力,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二、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一)规范政务信息管理。规范行政法规权威文本使用,推进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规范以政府公文为重点的政务信息管理。

        (二)做好法定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严格对照新修订《条例》和《规定》的要求,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做好各类规划集中公开,主动公开我委“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推动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落实专人专责,健全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强化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权力配置和办事服务信息的调整更新。

        (三)优化完善依申请办理工作。准确适用《条例》和《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规范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建立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对于依申请公开提供的政府信息,要同步开展审查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化公开。在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载明收费要求和标准,加强收费管理,依法保障申请人合理信息获取需求。

        三、进一步提高解读和回应实效

        (一)推进政策文件精准解读。扩大政策解读范围,将面向企业和市民的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纳入解读范围。加强质量把控,杜绝形式化解读。强化政策施行后解读,开展二次解读、跟踪解读。合理选择解读形式,讲明讲透政策内涵,综合选用多元化解读形式。扩大政策解读传播面,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

        (二)抓好日常回应关切和政民互动。优化我委门户网站网上政民互动渠道,健全完善网上问题建议的转办、分办、反馈、选登机制。对通过网上领导信箱、人民建议征集信箱、网上信访、12345网上受理平台、网站留言等渠道收集的信访诉求,严格落实回复期限。强化“一网通办”平台数据分析应用,专项回应反应集中的问题。

        四、进一步推进更高水平决策公开和公众参与

        (一)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严格落实《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配套文件,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源头管理。于3月31日前确定并发布我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将以目录归集的形式对各项信息进行超链接展示。

        (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众参与。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机制。提高政府决策靶向性和质量,扩大重要决策草案意见征集的覆盖度。强化决策审议过程公众参与。

        (三)办好政府开放活动。我委将结合业务实际,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政府开放活动。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要求,做好8月全市政府开放月相关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动态优化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优化调整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持续梳理细化重点工作部分的公开事项,强化公开事项和具体公开内容的联动展示。

        (二)强化标准化规范化成果创新性应用。围绕“市级支持资金申请一件事”、“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申领一件事”,加快开发“政策服务包”“一件事导览”等集成式、主题式、场景式公开产品。依托企业专属网页和企业服务云,建立惠企政策精准推送、便捷兑现机制。丰富“扫码看”“掌上查”、政策服务信息差异化推送等公开形式和手段,提高公开的实用性和易用性。

        (三)推进供电行业公共企事业单位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在工信部出台相应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后,我委将列出本系统范围内的适用主体清单,督促相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研究制订具体实施细则,依法全面公开各类服务信息。

        六、进一步优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加大公共数据开放力度。围绕城市数字化转型工作,针对交通物流、金融服务等领域开放数据共性诉求,引导水、电、气、交通、医疗等领域数据深度开放,年内新增开放公共数据1000项,开展数据质量提升工程,全面满足公共数据开发利用需求。优化完善上海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功能,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安全保障能力和隐私保护水平。进一步引导开展公共数据开放应用试点项目建设,年内力争打造10个标杆项目,服务50个应用场景。

        七、进一步强化平台和渠道建设

        (一)提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公开主渠道建设和管理水平。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要求,持续深化门户网站建设,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等板块均衡、融合发展。不断优化智能检索、智能问答功能,进一步提升我委门户网站无障碍水平,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互动力和引导力能级建设,加大政务新媒体对政府权威文本的推送和传播力度。

        (二)强化窗口服务能力建设。强化政务公开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知识库建设,提高响应和现场处理能力。

        八、严格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

        (一)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进一步理顺和完善我委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提高业务培训实效。由市司法局牵头,我委配合,将《条例》和《规定》列入我委领导干部学法内容。开展政务公开通识培训。健全我委内部协调联动机制。

        (三)强化激励问责和工作监督。推进建立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机制,对我委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开展独立公正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改进和优化工作的重要参考。


        各处室要严格按照我委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明确分工,抓好落实,并于2021年12月20日前将具体工作落实情况报送办公室。办公室将汇总有关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

2021年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

要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任务名称

任务内容

责任处室

时间节点

1

规范行政法规权威文本使用

门户网站引用或登载行政法规的,要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的国家正式版本,及时更新完善。

政策研究和法规处牵头,各处室负责

全年

2

推进行政规范性统一公开

系统清理我委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

政策研究和法规处牵头,各处室负责

10月底前

3

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

报请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发文,同步填写《公文公开发布意见单》,一并报送政策解读稿件。

各处室

全年

4

规范以政府公文为重点的政务信息管理

对本单位未开展过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的政府公文开展全面梳理和属性认定工作,整理形成涵盖本级政府和本系统政府公文的重点制度文件汇编并在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的“政策文件”栏目集中公开,强化“一类事”政策文件主题分类。

办公室牵头,各处室负责

9月底前

5

做好法定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

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落实专人专责,健全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

办公室

全年

6

做好各类规划集中公开,主动公开本单位“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推动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

综合规划处牵头,各处室负责

上半年

7

强化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权力配置和办事服务信息的调整更新。

政策研究和法规处牵头,各处室负责

全年

8

建立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

对于依申请公开提供的政府信息,同步开展审查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化公开。

各处室

全年

9

加强信息处理费收费管理

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载明收费要求和标准,加强收费管理。

办公室、财务审计处

2月底前

10

扩大政策解读范围

凡是面向企业和市民的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均要开展解读。

各处室

全年

11

加强政策解读材料质量把控

政策制订过程中收集到的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要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说明,杜绝形式化解读。

各处室

全年

12

强化政策施行后解读

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二次解读、跟踪解读。

各处室

全年

13

合理选择解读形式

按照政策内容和受众群体特点综合选用多元化解读形式(新闻发布会、政策通气会、图示图解、场景演示、卡通动漫、专家访谈、短视频)。

各处室

全年

14

扩大政策解读覆盖面

对于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协调主要新闻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

各处室

全年

15

优化网上政民互动渠道

全市政府网站开放政策发布页面的网民留言功能,并在政民互动板块醒目位置开设网上咨询功能,推动网站知识库与“12345”政务服务总客服知识库的共建、共用、共享。

办公室

6月底前

16

健全完善网上问题建议的转办、分办、反馈、选登机制

政策起草处室负责对收集到的问题建议进行解答和回应。

办公室牵头,各处室负责

全年

17

严格落实回复期限

通过网上领导信箱、人民建议征集信箱、网上信访等渠道收集的信访诉求,要严格按照法定期限进行回复,通过网上咨询、网站留言、“12345”网上受理平台收到的意见建议和问题咨询,答复期限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简单问题要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

办公室牵头,各处室负责

全年

18

强化“一网通办”平台数据分析应用

对于政务服务好差评排名靠后的办事事项和“12345”政务服务总客服咨询投诉集中的办事事项,承办部门对反应集中的问题进行专项回应 。

办公室牵头,各处室负责

全年

19

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

确定并发布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后续根据决策事项的推进情况,以目录归集的方式对各项信息进行超链接展示。

办公室、政策研究和法规处牵头,各处室负责

3月底前

20

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机制

畅通人民群众参与公共政策制订的渠道,规范做好决策预公开、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政府决策会议、会议公开等工作。

办公室牵头、各处室负责

全年

21

提高政府决策靶向性和质量

制订涉企政策必须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意见听取和采纳情况作为上会讨论的前置条件。

各处室

全年

22

扩大重要决策草案意见征集的覆盖度

需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草案,除在门户门户网站公示外,还要通过“一网通办”总门户、“人民建议征集信箱”“随申办”移动端、政务新媒体等平台,收集社会公众对决策草案的意见建议,并在决策文件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

各处室

全年

23

强化决策审议过程公众参与

年内邀请企业代表、市民代表等利益相关方代表列席本单位决策会议,代表列席和意见发表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有条件的可以选取适当议题,对议题审议情况开展在线直播。

办公室牵头,各处室负责

11月底前

24

办好政府开放活动

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政府开放活动,活动期间设置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主动听取参与代表对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鼓励通过云直播、VR展示、流程演示等新颖形式开展政府开放活动。

各处室

11月底前

25

将8月确定为全市政府开放月,各处室要集中在本月组织以公共管理机构、公共服务场所的线下公众开放活动为主的系列主题开放活动,形成规模效应。

各处室

8月份

26

动态优化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持续对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化规范化目录优化调整,确保标准目录对重点业务工作的全覆盖、无遗漏。

办公室牵头,各处室负责

全年

27

强化公开事项和具体公开内容的联动展示

在门户网站醒目位置设置网页版标准目录的入口,并通过超链接等方式实现公开内容的一键查阅。探索标准目录和网站主动公开目录的直接对应和融合应用。

办公室

9月底前

28

强化标准化规范化成果创新性应用

围绕企业市民“市级支持资金申请一件事”、“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申领一件事”,加快开发“政策服务包”“一件事导览”等集成式、主题式、场景式公开产品。

智能制造推进处、中小企业办

11月底前

29

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随申办”移动端等平台联动,强化政务数据分析和落地应用,丰富“扫码看”“掌上查”、政策服务信息差异化推送等公开形式和手段。试行惠企政策精准推送,依托企业专属网页和企业服务云,建立惠企政策精准推送、便捷兑现机制。

中小企业办

11月底前

30

加大公共数据开放力度

围绕城市数字化转型工作,年内新增开放公共数据1000项,开展数据质量提升工程。

信息化推进处

11月底前

31

优化完善上海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功能,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安全保障能力和隐私保护水平。

信息化推进处

全年

32

进一步引导开展公共数据开放应用试点项目建设,年内力争打造10个标杆项目,服务50个应用场景。

信息化推进处

11月底前

33

深化门户网站建设

推动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等版块均衡融合发展。

办公室

全年

34

优化智能检索、智能问答功能,打造标准统一、分布运营、内容丰富的政务知识库,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

办公室

9月底前

35

强化面向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定人群的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无障碍水平。

办公室

9月底前

36

提升政务新媒体运行水平

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互动力和引导力能级建设,融合做好信息发布的前置审核研判、后期评论收集和互动沟通,实现权威发布、引导预期、回应关切的综合效应。

办公室牵头,各处室负责

全年

37

加大政务新媒体对政府公报、重要政策及解读材料等政府权威文本的推送和传播力度。

办公室牵头,各处室负责

全年

38

强化窗口服务能力建设

强化政务公开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知识库建设,提高窗口对服务需求的响应和现场处理能力。

办公室

全年

39

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

办公室

11月底前

40

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本单位年度预算。

办公室

全年

41

开展政务公开通识培训,用两年时间对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轮训一次。

办公室牵头,各处室配合

11月底前

42

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管理部门(办公室)和业务处室的协调联动机制,将各项公开要求融入行政机关日常业务公开。

办公室牵头,各处室配合

11月底前

43

完善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机制,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独立公正评价。

办公室

12月底前

44

推进一体化示范区创新发展

发布实施“示范区产业发展规划”,编制“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规划”。

综合规划处、信息基础设施管理处

全年

45

加强产业经济运行监测

定期向社会介绍本市产业经济运行情况,通过上海市经济运行监测网(jjyx.sheitc.sh.gov.cn),发布月度本市产业经济运行情况和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以及月度能源供应保障情况等。

经济运行处(电力处)

全年

46

推动特色产业园区建设

出台特色产业园区创新发展实施办法。

产业园区和结构调整处

全年

47

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修订发布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补助办法。

产业园区和结构调整处

全年

48

加快推进工业绿色发展

加快能耗、节能管理等标准制修订及宣贯应用。加快推进工业绿色发展,与相关单位举办2021年节能宣传周活动。

节能和综合利用处

全年

49

召开首届世界设计之都大会

召开首届世界设计之都大会,制定、发布提升上海设计之都建设的若干意见。

都市产业处

四季度

50

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

发布落实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试点方案(上海)。

生产性服务业处

全年

51

加快推进网络安全产业创新发展

发布上海市网络安全产业创新高地行动计划(2021-2023)(暂定名)。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

二季度

52

打响2021WAIC大会品牌,推动应用赋能

办好2021世界人工智能大会,发布重大应用场景。

人工智能处

全年

53

提高社会对本市无线电管理工作的认识

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及无线电管理宣传月,开展无线电管理工作宣传、应用知识科普、专项宣贯等。

台站管理处牵头,频率管理处、执法稽查处配合

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