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VERNMENT INFORMATION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深化政务公开提升服务效能的关键之年,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过程推进政务公开,全方位回应社会关切,全流程优化政务服务,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全环节夯实工作基础,认真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等政务公开工作系列文件要求,严格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2023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提出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制定2023年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基本原则
1. 坚持法治思维。着力推进政务公开法治化建设,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明确政务公开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2. 坚持服务为民。聚焦企业群众需求,以主动服务、便民快捷为基本要求,提供优质政务信息服务,让企业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着力解决工作难点和瓶颈问题,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3. 坚持创新引领。把创新突破作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手段,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方式方法,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增强政务公开科学性、有效性。
4. 坚持数字赋能。加强政务公开数字化建设,推动政务公开平台智能集约发展,将数字科技应用于政务公开全过程,强化政务数据汇聚分析、挖掘治理,提高政务公开智慧化水平。
5. 坚持正确导向。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强化重大主题宣传,传播正能量,凝聚社会共识;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的引领和倒逼作用,打造法治型、创新型、廉洁型、服务型的政府组成部门。
二、深入优化政务公开基础工作
(一)强化政府公文备案和集中规范公开。继续依托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做好新增非密公文全量备案工作,频次不低于每月一次。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显著标识有效性或有效期,动态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强化政府公文分类展示,在我委门户网站公开的政府公文,做到全量覆盖、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分类准确,并同步推送至全市主动公开公文库。完善政策公开源头管理,实施政策文件标签化管理,在政策出台时,明确政策文件的标签分类,为数字化归集和推送夯实基础。
(二)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办理质效。依托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完善依申请件全量管理,确保接收、登记、答复、邮寄、办结归档、复议诉讼报备等关键节点全程留痕、可追溯。注重办理过程中与申请人的沟通,强化便民解答、指引和服务,推动申请人合理诉求的实质性解决。定期组织依申请办理工作业务交流,分析典型案例,研究疑难、新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的办理工作,形成合法、规范、统一的答复口径。注重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提示、警示作用,以案促改,督促和指导相关单位举一反三,采取切实措施有效降低纠错率、败诉率。
三、推动营商环境信息公开,优化政策精准推送
(三)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举措信息公开。针对市民企业关注度高、办事需求大的领域开展政策集成式发布试点工作,着力解决政策查找困难、适用性差等问题。通过制作图解等可复用形式,加强对政策申请和适用标准、办理流程等内容的针对性辅导。探索多元参与的政策沟通和辅导机制,积极引入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和第三方服务机构,以及行业协会、产业园区等社会力量和组织参与政策宣传和辅导。通过新闻发布会和分行业、分地域的政策沟通会等形式,宣讲重要市场准入政策、行业优惠政策等,健全与企业的机制化沟通渠道,拓宽信息覆盖面,优化营商环境。
(四)扩大政策精准推送覆盖面。拓宽和加强营商环境专栏信息覆盖面与集成度,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开展重要政策及其解读的线上精准推送,努力扩大政策精准推送覆盖面,提升精准推送的准确性和实用性。打造“政府+”政策推送“接力”机制,持续推动与行业协会等建立常态化的协作机制。出台相关政策时,通过“随申办·企业云”及“一网通办”等渠道将有关材料推送给相关协会等,由协会等根据企业实际需求,跑好政策推送的“最后一公里”。
四、持续完善政策解读,扩大政务公开影响力
(五)持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坚持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应解读、尽解读”。解读材料应聚焦核心概念、关键词、适用范围、办事指引、操作方法、执行口径、惠民利企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实质性内容,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清晰提供政策落地的指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准确传递政策意图。探索政策预公开阶段解读,对公开征集意见的政策草案同步开展解读,讲明讲透政策初衷和内涵,更好引导公众发表意见。扩大政策施行后解读,针对政策施行后市民企业咨询集中的问题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动态跟踪解读。
(六)扩大政府开放活动影响力。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要求,做好8月全市政府开放月相关工作,提前统筹部署,集中开展线下开放活动。提高政府开放活动实效性,通过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确定活动主题和场次,活动期间安排答疑、座谈、活动体验、问卷调查等环节,加强与参与公众的互动。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围绕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领域,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活动。
五、优化政民互动渠道建设,完善政策咨询及办理服务
(七)强化政策咨询和办理服务。政策发布页面统一规范设置政策留言板,并加强留言板动态维护,及时回应和解答相关问题,优化社会公众线上咨询。总结咨询频繁问题,形成常见问题解答清单,并于同一页面发布,方便市民企业查询。打通政策公开平台和政务服务平台,探索政策“阅办联动”机制,对政策文件中包含“一网通办”办事事项的,在标题页和相关内容页增设“办”字图标,可直接点击跳转到办事页面,实现 “阅后即办”。
(八)加强政策咨询窗口和知识库建设。持续提高政务服务中心等窗口咨询服务水平,向咨询窗口推送常见问题清单,各咨询窗口对新产生的集中咨询问题及时反馈,加强前后台沟通,不断丰富和精准政策咨询知识库内容。
(九)持续优化政民互动主渠道建设。日常维护热线电话、领导信箱、人民意见征集信箱、网上咨询等政民互动渠道,强化结果分析应用。严格落实各渠道办理时限,规范做好留言选登。进一步提升12345市民服务热线接通率和响应速度,优化办理进度和结果查询、反馈,推动市民诉求解决可视可监管。全面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办理中国政府网转办留言工作的各项要求,严格落实办理时限,确保回复质量。
六、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开相关工作
(十)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制定涉企政策应当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意见听取和采纳情况作为上会讨论的前置件。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可通过调研座谈、问卷调查、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开展政策需求征集工作。继续推进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政府决策会议工作,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年内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本单位决策会议不少于4次。优化代表遴选方式,推动更多市民代表、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代表参与列席活动。
(十一)严格管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遵循“应入尽入”的原则,确定本单位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于3月31日前主动向社会公开。决策承办处室要在决策文件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其他公众参与方式征求意见的情况,也要一并向社会公开。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和实际情况,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方式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
七、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十二)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健全完善公开属性认定流程,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同时,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坚持 “先审查、后公开”和 “一事一审”原则,严防泄密和相关风险。加强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保护。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的,实行定点、定向公开。把握好政策发布的时度效,合理引导社会和市场预期。
(十三)巩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果。完善和动态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强化标准化成果运用,加快开发市民企业喜闻乐见的公开产品。
(十四)规范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集约化平台的安全防护和应急保障,做好日常巡查与维护,确保政府网站和各类政务新媒体的安全平稳运行。规范政府网站各公开栏目内容保障,理顺信息发布机制,科学分类发布相关信息。持续优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政策服务功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建设标准,按照“去重互补”原则,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施整合。加强内容衔接,确保其他平台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数据同源、更新同步。
八、强化工作监督保障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动政务公开和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布局、同步推进。切实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协调解决政务公开瓶颈问题。做好经费保障。强化指导培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有效提升政务公开队伍业务能力和水平。 优化外部支撑和监督,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围绕政策解读等重点内容开展评估。狠抓工作落实,结合区域和业务重点,对重点工作和重点任务要做好分解,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于 4月15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本委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附件:2023年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23年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 任务名称 | 任务内容 | 责任 | 时间节点 |
1 | 做好新增非密公文全量备案 | 通过全市政务公开平台开展OA公文和主动公开公文的备案工作,频次不低于每月一次。 | 办公室 | 全年 |
2 | 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形式 | 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显著标识有效性或有效期,动态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 | 办公室与政策研究和法规处牵头,各处室负责 | 全年 |
3 | 强化政府公文分类展示 | 强化政府公文分类展示,在我委门户网站公开的政府公文,做到全量覆盖、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分类准确,并同步推送至全市主动公开公文库。 | 办公室 | 全年 |
4 | 实施政策文件标签化管理,在政策出台时,明确政策文件的标签分类,为数字化归集和推送夯实基础。 | 办公室与政策研究和法规处牵头,各处室负责 | 全年 | |
5 | 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举措信息公开 | 拓宽和加强营商环境专栏信息覆盖面与集成度,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 | 中小企业办 | 全年 |
6 | 扩大政策精准推送覆盖面 | 开展重要政策及其解读的线上精准推送,努力扩大政策精准推送覆盖面,提升精准推送的准确性和实用性。 | 中小企业办及其他相关处室 | 全年 |
7 | 打造“政府+”政策推送“接力”机制,持续推动与行业协会等建立常态化的协作机制。 | 综合规划处、中小企业办会同办公室牵头负责 | 全年 | |
8 | 出台相关政策时,通过“随申办·企业云”及“一网通办”等渠道将有关材料推送给相关协会等,由协会等根据企业实际需求,跑好政策推送的“最后一公里”。 | 综合规划处、中小企业办会同办公室牵头负责 | 全年 | |
9 | 持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 | 持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 “应解读、尽解读”。 | 各处室 | 全年 |
10 | 读材料应聚焦核心概念、关键词、适用范围、办事指引、操作方法、执行口径、惠民利企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实质性内容,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清晰提供政策落地的指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准确传递政策意图。 | 各处室 | 全年 | |
11 | 探索政策预公开阶段解读 | 对公开征集意见的政策草案同步开展解读,讲明讲透政策初衷和内涵,更好引导公众发表意见。 | 各处室 | 全年 |
12 | 扩大政策施行后解读 | 针对政策施行后市民企业咨询集中的问题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动态跟踪解读。 | 各处室 | 全年 |
13 | 强化政策咨询和办理服务 | 政策发布页面统一规范设置政策留言板,并加强留言板动态维护,及时回应和解答相关问题,优化社会公众线上咨询。 | 办公室 | 全年 |
14 | 总结咨询频繁问题,形成常见问题解答清单,并于同一页面发布,方便市民企业查询。 | 办公室 | 全年 | |
15 | 打通政策公开平台和政务服务平台,探索政策“阅办联动”机制,对政策文件中包含“一网通办”办事事项的,在标题页和相关内容页增设“办”字图标,可直接点击跳转到办事页面,实现 “阅后即办”。 | 办公室及各处室 | 全年 | |
16 | 加强政策咨询窗口和知识库建设 | 持续提高政务服务中心等窗口咨询服务水平,向咨询窗口推送常见问题清单,各咨询窗口对新产生的集中咨询问题及时反馈,加强前后台沟通,不断丰富和精准政策咨询知识库内容。 | 办公室 | 全年 |
17 | 探索多元参与的政策沟通和辅导机制 | 通过制作图解等可复用形式,加强对政策申请和适用标准、办理流程等内容的针对性辅导。 | 各处室 | 全年 |
18 | 积极引入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和第三方服务机构,以及行业协会、产业园区等社会力量和组织参与政策宣传和辅导。 | 综合规划处、产业园区和结构调整处、中小企业办会同办公室牵头负责 | 全年 | |
19 | 通过新闻发布会和分行业、分地域的政策沟通会等形式,宣讲重要市场准入政策、行业优惠政策等,健全与企业的机制化沟通渠道,拓宽信息覆盖面,优化营商环境。 | 中小企业办会同办公室牵头负责 | 全年 | |
20 | 归集公开决策事项流程信息 | 遵循“应入尽入”的原则,确定本单位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于3月31日前主动向社会公开。 | 办公室与政策研究和法规处牵头,各处室负责 | 3月底前 |
21 | 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和实际情况,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方式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 | 办公室、政策研究和法规处牵头,各处室负责 | 全年 | |
22 | 拓展公开征求意见渠道 | 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过调研座谈、问卷调查、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开展政策需求征集工作。 | 办公室牵头,各处室负责 | 全年 |
23 | 规范公开意见征集情况 | 决策承办处室要在决策文件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其他公众参与方式征求意见的情况,也要一并向社会公开。 | 办公室牵头,各处室负责 | 全年 |
24 | 推进决策审议过程公众参与 | 年内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本单位决策会议不少于4次;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要向社会公开。 | 办公室牵头,各处室负责 | 全年 |
25 | 持续优化政民互动主渠道建设 | 日常维护热线电话、领导信箱、人民意见征集信箱、网上咨询等政民互动渠道,强化结果分析应用。 | 办公室 | 全年 |
26 | 严格落实各渠道办理时限,规范做好留言选登。 | 办公室 | 全年 | |
27 | 进一步提升12345市民服务热线接通率和响应速度,优化办理进度和结果查询、反馈,推动市民诉求解决可视可监管。 | 办公室 | 全年 | |
28 | 全面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办理中国政府网转办留言工作的各项要求,严格落实办理时限,确保回复质量。 | 办公室 | 全年 | |
29 | 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 | 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围绕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领域,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活动。 | 各处室 | 全年 |
30 | 提高政府开放活动实效性 | 通过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确定活动主题和场次,活动期间安排答疑、座谈、活动体验、问卷调查等环节,加强与参与公众的互动。 | 各处室 | 全年 |
31 | 举办“政府开放月”活动 |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要求,做好8月全市政府开放月相关工作,提前统筹部署,集中开展线下开放活动。 | 各处室 | 8月 |
32 |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 | 健全完善公开属性认定流程,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同时,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坚持 “先审查、后公开”和 “一事一审”原则,严防泄密和相关风险。 | 办公室 | 全年 |
33 | 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的,实行定点、定向公开。把握好政策发布的时度效,合理引导社会和市场预期。 | 办公室 | 全年 | |
34 | 巩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果 | 完善和动态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强化标准化成果运用,加快开发市民企业喜闻乐见的公开产品。 | 办公室 | 全年 |
35 | 规范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 |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集约化平台的安全防护和应急保障,做好日常巡查与维护,确保政府网站和各类政务新媒体的安全平稳运行。 | 办公室 | 全年 |
36 | 规范政府网站各公开栏目内容保障,理顺信息发布机制,科学分类发布相关信息。持续优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政策服务功能。 | 办公室 | 全年 | |
37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建设标准,按照“去重互补”原则,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施整合。加强内容衔接,确保其他平台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数据同源、更新同步。 | 办公室 | 全年 | |
38 | 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办理质效 | 依托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完善依申请件全量管理,确保接收、登记、答复、邮寄、办结归档、复议诉讼报备等关键节点全程留痕、可追溯。 | 办公室牵头,各处室负责 | 全年 |
39 | 注重办理过程中与申请人的沟通,强化便民解答、指引和服务,推动申请人合理诉求的实质性解决。 | 全年 | ||
40 | 定期组织依申请办理工作业务交流,分析典型案例,研究疑难、新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的办理工作,形成合法、规范、统一的答复口径。 | 全年 | ||
41 | 注重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提示、警示作用,以案促改,采取切实措施有效降低纠错率、败诉率。 | 全年 | ||
42 | 工作指导监督和保障 | 快推动政务公开和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布局、同步推进。切实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协调解决政务公开瓶颈问题。做好经费保障。 | 办公室 | 全年 |
43 |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有效提升政务公开队伍业务能力和水平。 | 办公室牵头,各处室配合 | 全年 | |
44 | 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围绕政策解读等重点内容开展评估。 | 办公室 | 全年 | |
45 | 抓好工作落实 | 结合区域和业务重点,对重点工作和重点任务要做好分解,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于4月15 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本委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办公室 | 4月15日前 |
46 | 发布上海市无线电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 | 印发上海市无线电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 | 综合规划处 | 3月底前 |
47 | 发布本市特色产业园区相关政策 | 发布《关于促进本市特色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上海市特色产业园区管理办法》《上海市特色产业园区公告目录(2023年版)》。 | 产业园区和结构调整处 | 12月底前 |
48 | 发布、宣贯《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编制办法 | 做好“编制办法”的政策解读和一图读懂。 | 技术进步处 | 6月底前 |
49 | 宣贯《上海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22 -2025)》 | 组织培训班,加强各区政策解答和项目储备。 | 技术进步处 | 9月底前 |
50 | 录制播放《“士”说“新”语——院士谈未来》 | 邀请院士、企业家、创新创业者和技术带头人参与节目录制,弘扬科学家精神和企业家精神,推动院士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 技术进步处 | 9月底前 |
51 | 发布2023年度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 | 会同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交通委、市住建委等联合发布2023年度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 | 智能制造推进处 | 12月底前 |
52 | 发布上海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 会同市相关单位印发上海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 重大装备产业处 | 3月底前 |
53 | 发布产业绿色发展扶持配套政策 | 发布上海市工业通信节能减排和合同能源管理专项扶持办法的相关配套政策。 | 节能和综合利用处 | 9月底前 |
54 | 发布上海推进产业电商、总集成总承包、工业洁净等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 分类推进5类产业电商集群发展、总集成总承包五大专项行动、工业洁净深度赋能高端制造业专项举措。 | 生产性服务业处 | 12月底前 |
55 | 征集和发布上海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 | 会同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征集并发布上海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 | 电子信息产业处 | 12月底前 |
56 | 发布上海元宇宙重大应用场景 | 聚焦文旅出游、智能制造、课堂教育、数字城市等,征集发布一批上海元宇宙重大应用场景。 |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 | 12月底前 |
57 | 公共数据开放 | 编制《上海市公共数据开放2023年度工作计划》,推进公共数据深度开放,深化普惠金融等试点场景。 | 信息化推进处 | 全年 |
58 | 惠企政策匹配导引和政策宣贯服务 | 开展政策集成式发布试点工作,针对市民企业关注度高、办事需求大的领域开展政策集成式发布试点工作。 | 办公室及中小企业办牵头 | 全年 |
59 | 依托企业服务云平台“惠企政策一窗通”,提供实用型政策智能匹配,发布《上海市惠企政策清单》《上海市涉企公共服务清单》,并开展多媒体形式的政策宣贯服务。 | 中小企业办 | 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