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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 2025年度上海市“质量标杆”遴选工作的通知
沪经信技〔2025〕241号

来源:发布日期:202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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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经委(科经委、商务委、新工办)、临港管委会、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制造强国、质量强国部署,实施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组织开展2025年度上海“质量标杆”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征集方向

重点遴选以下企业质量管理的典型经验:

(一)推动质量管理体系升级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深化运用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和工具,推动质量技术创新应用,实现全员、全过程、全要素、全数据的先进质量管理,持续提升全生命周期质量水平。

(二)提升关键过程质量控制能力。通过质量工程新技术、新方法和新工具等实施质量改进加强过程质量控制和零缺陷管理,提高产品可靠性水平和产品质量,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推进质量管理数字化。运用数字技术对质量数据进行采集、存储、处理和分析,实施质量预防和改进,推进供应链管理数字化,开展数字化质量追溯,实现生态圈质量协同、开放合作、模式创新的解决方案。

(四)加强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通过创新质量管控模式,将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纳入质量管理体系,协同开展质量一致性管控、技术联合攻关等,推进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协同创新和质量管理联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

(五)其他。企业发展新业态、新模式,运用创新质量管理方法(技术),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协调优化;加强标准引领和质量支撑,建立品牌战略,实施品牌管理,提升品牌价值。

、申报条件

1.在本市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状况良好。

2.在质量、诚信、安全、环保等方面无违法行为,信用良好。

3.申报的主要管理方法(技术)和经验已在本单位成熟应用,对质量和绩效提升有明显促进作用,在地区和行业内表现突出

4.承诺在不涉及商业机密的情况下,积极参与相关经验分享和交流活动。

5.参与2025年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且自评价为检验级及以上等级的企业予以优先考虑

三、相关要求

1.报单位请于202553124:00前在“质量标杆”申报网站(http://zlbg.saqm.org.cn/)在线提交申报材料,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项经验。申报信息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推荐单位盖章后报送纸质材料(一份)至上海市武夷路258号(张竞之 18752017865)。

2.各区主管部门、有关协会积极动员,在企业自愿参与的基础上,对照上海市“质量标杆”的基本条件和遴选标准,做好上海市“质量标杆”的组织发动、培育推荐推进落实和宣传推广工作

3.市经济信息化委组织开展上海市“质量标杆”遴选,必要时可进行信用查询和现场考察,相关单位应予积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我委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质量标杆申报事宜,请各单位自主申报。我委开展受理、培训、评审等工作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委或我委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委举报。

 

附件:1.各区主管部门(推荐单位)联系方式

2.上海市“质量标杆”申报流程及材料编写说明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421

 

联系人:马晓佳  23119385张竞之  18752017865

附件:技 241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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