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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解读

来源:发布日期:202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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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贯彻落实《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进一步加强本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了《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下称《细则》),为便于理解《细则》,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细则》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优质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是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的基础力量,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坚强支撑。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激发涌现一大批专精特新企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着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

6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各地制定细则,并依据细则负责本地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负责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同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将制定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实施细则纳入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范围。为进一步优化本市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加快培育本市优质中小企业,我委根据《办法》,开展实施细则制定工作,在走访调研、公开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后,形成《细则》。

上海高度重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目前,有效期内专精特新企业4942家(已接近十四五”5000家目标),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00家(已提前完成“十四五”300家目标),在此基础上,《细则》提出:“十四五期间推动培育十万家左右创新型中小企业,一万家左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千家左右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细则》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参照《办法》,包括总则、评价和认定、动态管理、培育扶持和附则五部分。第一章总则,提出了制定依据、概念和定义、职责分工、工作目标等内容。第二章评价和认定,明确了评价和认定标准、流程以及相关工作要求。第三章动态管理,提出了有效期、企业信息更新、违法违规处理和举报受理等管理要求。第四章培育扶持,提出了梯度培育的内容和举措。第五章附则,明确了实施日期等。

与《办法》相比,细化、创新的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明确区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职责。区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初审推荐,负责三类企业动态管理,做好服务对接和监测分析。二是细化特色化指标。特色化指标设置主要考虑三个原则:一是支持更多中小企业成为专精特新企业,二是与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相衔接,三是引导企业全面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目前特色化指标包括三个子指标,具体为:所属领域符合本市产业导向(满分4分)、细分市场领先地位(满分6分)和实施特色化经营(满分5分)。三是丰富培育扶持举措。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2022全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大会的贺信精神,以及《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等文件要求,围绕强化工作机制、健全服务体系、优化融资环境、提升创新能力、加快数字化绿色化发展等提出10方面举措,力求为优质中小企业提供全周期、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

三、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优质中小企业培育的三个层次,三者相互衔接、共同构成梯度培育体系。创新型中小企业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是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中坚力量。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位于产业基础核心领域和产业链关键环节,创新能力突出、掌握核心技术、细分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核心力量。

四、企业怎么参与评价和申请?

优质中小企业评价和申请,坚持企业自愿、公开透明的原则开展。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由企业按照属地原则自愿参与自评,企业所在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评价标准,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向市经济信息化委推荐。市经济信息化委对被推荐企业及相关信息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市经济信息化委公告为创新型中小企业。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由创新型中小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提出申请,企业所在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认定标准,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向市经济信息化委推荐。市经济信息化委对被推荐企业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市经济信息化委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提出申请,企业所在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认定标准向市经济信息化委进行推荐。市经济信息化委根据认定标准,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和实地抽查,初审通过的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对被推荐企业进行审核、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我委每年将印发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具体申请流程请关注我委通知。

特别强调的是,我委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评价认定相关的培训、咨询、辅助申报工作,企业只需按要求如实填报提交相关材料即可,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如何开展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作?

企业发展的关键是企业自身。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以内因为主、外因为辅,核心还是依靠企业不断增强内生动力,坚持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政府和社会力量做好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服务支持等工作,共同形成培育工作合力。

在培育工作中,坚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坚持分层分类分级指导,坚持动态管理和精准服务,需要政府、社会、市场三方共同发力。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针对本市各区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类型中小企业的特点和需求,以政策引领、企业自愿、培育促进、公开透明为原则,健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制定分层分类的扶持政策,完善服务体系建设,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不断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

相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发挥自身优势,在政策宣传、技术服务、法律援助等方面,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市场化服务机构是专业化服务的主力,按梯度培育优质中小企业,有助于提升市场化服务的精准性,提高企业获得感。各类市场化服务机构应在坚持市场化规则基础上,支持优质中小企业发展,陪伴企业共同成长。

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作,重点在培育二字。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将发挥市区服务企业议事协调机制作用,加强部门协同,着力构建政府公共服务、市场化服务、公益性服务协同促进的服务体系,引导各类服务机构加大对优质中小企业的服务帮扶力度,通过搭建创新成果对接、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创新创业大赛等平台,汇聚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全周期、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加大对优质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激发涌现一大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