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VERNMENT INFORMATION
为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119号),提升本市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专业化、特色化、集群化发展水平,积极培育一批市级特色集群,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管理办法》(沪经信规范〔2024〕1号),现就2024年度市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2024-04-16为贯彻《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支持本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规范〔2019〕9号),现就开展2024年度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04-15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中小企业服务质量第三方测评工作的通知》(沪经信企〔2023〕719号)的要求,我委对报名参评的服务机构开展了相关测评工作,现将132家通过测评的服务机构名单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03-19根据《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管理办法》(沪经信规范〔2024〕1号)动态管理相关要求,请市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以下简称集群)填报2023年度发展情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03-15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22〕8号)要求,现就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02-18临港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长兴岛管委会,各区经委(商务委)、科经委: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22〕8号)要求,现就2024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标准 (一)...
2024-02-18为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根据《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第四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沪经信企〔2023〕857号),经专家评审和综合评估,现将2023年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第四批)4561家名单予以公布。此外,对42家已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进行了简单更名,现一并公布。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复核。各区应加强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运行分析,强化精准服务,快速、及时解决企业困难诉求,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2024-02-18为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根据《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第四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沪经信企〔2023〕855号),经专家评审和综合评估,现将2024年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第四批)603家名单和901家复核通过名单予以公布。此外,对65家已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了简单更名,现一并公布。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复核。各区应加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运行分析,强化精准服务,快速、及时解决企业困难诉求,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2024-02-18为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服务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工信企函〔2024〕8号),现组织开展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服务情况年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01-24为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根据《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第三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沪经信企〔2023〕573号),经专家评审和综合评估,现将2023年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第三批)551家名单予以公布。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复核。各区应加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运行分析,强化精准服务,快速、及时解决企业困难诉求,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2023-12-14